【违纪】教师处理学生考试违纪常见问题解答
日期:2025-03-04 作者:教务部 来源: 浏览量:365
Q1:教师发现学生考试违纪上报给谁处理?
监考教师、巡考教师或其他管理人员一旦发现学生考试违纪应立即制止学生作答,并上报学校教务部考务科(联系电话82379145)。教务部上报学校考试违纪领导和工作小组,落实调查与处分认定等相关工作。
Q2:教师制止学生考试违纪行为时应当注意什么?
① 制止学生考试违纪行为时,应当保持冷静,适当进行教育,避免与学生正面冲突。
② 注意维持考场秩序,掌握好处置时机,避免影响其他考生作答。
③ 如学生拒不配合,应先稳定考生情绪,尽快联系教务部考务科。教务部可联合保卫部、学院等部门协同处理。
Q3:教师发现学生考试违纪后需填写哪些材料?
① 填写《考场记录》学生违纪栏。考场监考教师和违纪学生均应签字。
② 填写试卷袋封面“违纪人数”栏。
③ 保存和收集学生违纪的直接证据。
注意:纸张类违纪材料,应让学生在材料空白处签署学生姓名;手机等电子设备,应与学生说明代为保管至违纪处理人员到场,期间禁止学生操作;其他特殊情形,请尽快联系教务部考务科处理。
④ 填写《学生考试违纪情况说明(监考教师版)》并签字。
Q4:教师上报学生考试违纪情况后,后续还有哪些工作?
① 教师上报学生考试违纪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如有特殊情况学校或学院将通过电话确认具体情况。
② 学校认定处理学生考试违纪行为并下发文件后,将通知考生任课教师做成绩“舞弊”备注。
Q5:学生考试违纪后会面临什么后果?
纪律处分:根据违纪情节轻重,处分类型从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
学业影响:取消当次考试成绩、补考资格;学生在处分期限内取消其参加各级各类荣誉奖项的评定资格和参加各种奖(助)学金的评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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