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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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部贯彻学校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指导思想,推进TOPCARES教育教学改革理论研究与实践,建立规范科学的教学管理体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规范,高效组织开展全校教学运行管理、考试及成绩管理、教学建设、学籍学位管理等工作,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教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下设运行科、建设科、综合科、考试科四个科室。其主要职责为:

一、规划、计划与总结

1、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工作规划,组织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编制学校年度教务管理工作计划与总结。

2、负责组织、撰写、报送与教务工作相关的各类申请、汇报、总结、答辩等文字材料。

二、体系与制度建设

1、构建并持续优化教学建设体系、教学运行体系、教学激励体系等各项教学管理体系。

2、制定与修订学校教务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与工作流程。

三、教学改革与研究

1、学习研究高等教育相关理论,跟踪国内外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要信息与动态,对学校教学改革重大措施出台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分析。

2、研究制订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和实施全校的各类教学改革。

3、组织开展校级、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与推荐,对已立项项目进行建设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审批管理项目经费,发放证书。

4、组织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组织开展省级、国家级教学教学成果奖的论证、推荐工作,负责教学成果奖奖金管理、证书发放工作。

四、专业建设

1、提出学校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调整意见,引导或受理专业(新设专业、辅修专业等)申报并组织论证,指导专业申报材料撰写并履行报批手续。

2、组织开展新设本科专业评估、专业综合评价、工程认证等各类专业评估与认证工作,并对各专业进行指导和检查。

3、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或修订的原则意见,组织各系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或修订以及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校级论证、审核和汇编。

4、专业带头人及后备带头人管理,制定学校专业带头人和后备专业带头人的管理规则,组织开展专业带头人及后备带头人遴选与管理。

5、组织开展新设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申报、材料审核、论证反馈等。

6、组织开展专业信息平台、专业团队教学绩效等教学数据的采集与报送工作。

五、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

1、教学计划制订与实施:制定学校教学校历;组织制定理论/实践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编排课表;统筹安排与调度学校各类教室资源,审批各类教学活动所需场地;组织辅修专业、辅修课程、重修课程的报名、选课、交费工作;审批调课、代课、串课申请;收集并审核课程标准、教师教学日历、教师课程总结,审核系部上报的教师教学工作量。

2、考试及成绩管理:协调考务与监考资源,组织考试报名与费用交纳,安排考试日程及监考巡考人员并组织监考巡考,组织、指导、协助教师进行考试成绩的录入(含毕业设计课题及成绩、实习实训成绩、实践教学成绩、实践课程毕业重修成绩等);审核、发布、统计、分析考试成绩;受理成绩查询、成绩更正等申请;检查、汇总、分析课程考核改革课程与教考分离课程的实施效果。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的指导性原则;组织各系开展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双选,汇总并检测与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管理各系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4、教材选购与管理:制定教材选购的原则要求;受理、审核、评定各系部推荐的教材;实施教材采购(包括教材采购招标、签订教材订购合同、跟踪教材采购反馈情况、结算教材费及采购款等),负责教材出入库管理(包括教材验收入库、教材发放、清退剩余教材等)。

5、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制定学生校外实习教学管理规则;指导、审核各系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实施方案;统计各系上报的实习实践学生名单,并进行教学环节管理(包括课程安排、学分替代等)。

6、国际合作项目教务管理:审核国际合作项目培养方案;组织开展教学任务安排、考试成绩确认、毕业及学位资格确认和审查、学分替代资格审核工作。

7、违纪管理:认定、处理教师、学生违纪行为(含教学差错、教学事故、作弊等);下发处分文件及违纪处分通知书。

8、学科竞赛管理:制定教师和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组织学生各类学科竞赛的报名工作;监督各系部落实学科竞赛实施情况;审核各系部学科竞赛经费的预算,监督经费使用和管理;组织学生实践类学分申请、审核及学分录入。

9、教师教学竞赛及评优管理:组织开展各级教师竞赛及评优工作(如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教师教育软件/课件大赛、学科竞赛指导教师、课堂教学十佳教师等)。

六、学籍学位管理

1、日常学籍管理:制定与修订学校学籍学位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与工作流程,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建立、维护学籍、学历和学位数据信息库;审批、备案各类学籍异动(包括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转专业等)、出具各类学籍学历学位证明;开展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及预警工作。

2、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组织开展专业学位授权申报、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学历学位注册等工作;开展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审定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负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各类学生资历证明材料的制作、管理与发放;承担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指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展工作,组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授予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普通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来华留学生学位授予事宜进行审议,完成各类学生学位授予信息审核备案上报工作。

七、教学资源建设

1、课程/项目标准及课程/项目资源建设:制定课程/项目标准及课程/项目资源的建设计划、要求及原则;组织各系进行课程/项目标准及课程/项目资源的建设与更新,监督与检核建设过程,验收相关成果,组织面向学生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课程/项目标准及课程/项目资源信息化平台,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支持服务。

2、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审核并备案各系与校外实践基地签署的合同/协议,检查合同/协议履约实施情况;审核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

3、教学信息化建设:制定学校教学信息建设规划,规划设计教学信息化体系架构,构建优化学校教学信息化系统;根据教学建设发展需要制定信息化系统的需求,协同研发部门进行信息化系统开发,并进行验收及在教学中推广使用;对现有教学信息化系统进行优化升级。

八、其他工作

1、上级组织及平级院校联系:与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教育上级主管部门、平级院校进行联系与对接工作;配合教育集团公司与相关合作方开展教学业务的联系与合作对接。

2、合作企业联系:与校企联盟、校企合作单位进行合作联系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