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贯彻学校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指导思想,推进TOPCARES教育教学改革理论研究与实践,建立规范科学的教学管理体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规范,高效组织开展各项教学管理服务工作。
教务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下设运行科、建设科、考务科、综合科四个科室,主要职责为:
1. 研究制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发展的工作规划;
2. 组织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组织新专业申报,开展新专业建设;
3. 制定与修订学校教务管理相关制度、工作规范与工作流程,构建并优化教学建设、教学运行、教学激励等各项教学管理体系;
4. 制定年度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与总结;
5. 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原则意见,组织调研、论证、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6. 组织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考点建设、产业学院建设及教学数智化建设;
7. 开展教学质量工程管理、专业带头人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报管理、教材选购与管理;
8. 开展教学研究,组织教学改革和各类教学奖项的申报与评选;
9. 组织教学执行计划、落实教学任务、课表编排,以及教学规范化组织管理工作;
10. 组织开展实践教学,负责实践学期、实训的教学、学生院外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11. 组织和协调校内外考试日程安排、考试组织、印卷、试卷安全管理及成绩管理,处理学生违纪;
12. 组织辅修专业、辅修课程、微专业、课程重修各项管理工作;
13. 开展学校日常学籍管理、新生学籍管理及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管理;
14. 编制年度教学经费预算,拟定分配方案,监督与审核经费使用情况;
15. 学生学科竞赛培育与奖励管理,教师教学竞赛组织及评优管理;
16. 负责国合项目、校际交流等项目教务管理;
17. 负责上级部门教学相关评估、检查等教学管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