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奖励在学科竞赛项目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根据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加分奖励办法》(东软校教发〔2022〕6号),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参加校外学科竞赛课程加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专科层次在校生,奖励竞赛项目为学校认定的年度计划内学科竞赛项目,学生获得B类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含任何优秀奖。
二、竞赛申请课程加分条件
1.竞赛录入与获奖时间
①竞赛录入:2024年5月20日8:00前将相关学生的获奖数据及佐证材料及时录入CA竞赛系统,并确保录入信息与佐证材料保持一致。CA竞赛系统锁定后,未及时录入的获奖数据将不予受理。竞赛录入相关问题联系人马佳雯老师,邮箱:majiawen@neusoft.edu.cn。
②竞赛获奖时间: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5月15日。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竞赛官方发布文件为主要依据。在学校办理课程加分期间竞赛成绩未公布者,将不予受理。
2.同一竞赛项目,学生曾申请获得过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不得再申请课程加分。
3.同一竞赛项目不同赛区或不同级别的系列赛事只按最高获奖级别和等级奖励一次, 学生只能申请一门本学期课程加分,多个竞赛获奖项目不能加在同一门课程上,加分课程应与竞赛内容具有相关性和匹配度。
4.获奖等级按学校奖励等级计算,如竞赛设置特等奖,获得三等奖的奖励等级为优秀奖。
5.团队赛学生的奖励,根据学生在团队中的角色和贡献大小,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6.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一等奖的学生,可填写附件3申请表,由竞赛指导教师汇总后发给教务部审核,通过后将40分加在两门课程上,每门课程可加20分。
三、竞赛申请课程加分审批流程
(一)获奖登记
学生的申请信息来源于指导教师录入CA竞赛系统的获奖数据,教务部已通知各专业提前录入并核对。
(二)学生本人申请
1.申请前学生须在本人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申请与竞赛内容相关课程加分,并与申请加分课程任课教师提前沟通,主动跟踪任课教师审批结果。
2.申请方式。2024年5月21日8:00—5月27日17:00,学生登录“学生实践管理系统”自主申请,
(登录方式为先登录VPN:http://webvpn.neusoft.edu.cn/ →学生综合服务门户→实践学分/课程加分申请系统),在系统中选择获奖项目及加分课程,填写加分分数,完成课程加分申请。
注意:如学生发现指导教师未录入本年度获奖信息,请提醒指导教师在5月20日前录入获奖信息,学校进行系统对接后学生方可进入系统进行申请。
(三)任课教师审核
2024年5月29日17:00前,系统将以邮件形式提醒相关任课教师登录CA平台(登录方式为先登录VPN:http://webvpn.neusoft.edu.cn/ →教工CA系统→实践学分/加分管理),根据竞赛内容与课程的相关性和匹配度,提出是否同意学生课程加分的审核意见。任课教师未按时审核将导致申请不能进入下一个审批环节,学生申请作废。
注意:因后续仍有审批环节,请任课教师不要在此时登记期末成绩加分。
(四)课程承担单位审核
2024年6月3日17:00前,课程承担单位审核人登录CA平台,进入“实践学分/加分管理” →“加分申请汇总表”,查看任课教师审核通过的申请信息,提出是否同意学生课程加分的审核意见。
(五)校级审批
教务部组织审核已经课程承担单位审批通过的学生课程加分申请。初审通过的学生经全校公示无疑义后,以教务部文件的形式向全校发布当学期课程加分审批结果。
(六)落实加分工作
各课程承担单位组织落实课程加分工作,任课教师依据文件在学期末登记成绩时完成具体课程加分工作,开课单位组织审核任课教师加分处理结果。已经结课并登记完成绩的课程成绩加分由教务部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