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12-14周结课考试日程及监考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3-11-10  发布人:教务部  浏览量:674

根据学校考试工作总体安排,现发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12-14周结课考试日程及监考安排。请相关系部高度重视,保证考试工作平稳运行,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组工作

1.课程组及时完成命题组卷工作,依据课程标准制定考核内容,科学开展考核设计,升级考核评价标准,持续提升考核命题质量。

2.请使用实验室考试的课程负责人提前到实验室对环境、机器及软件进行测试。如有问题请与实验实训中心联系(软件园校区林老师:6628;博川校区裴老师:6632)。

二、教师印卷工作

请印卷教师根据学校《复印中心工作规范(试行)》,落实试卷印刷预约制,本轮次考试试卷印刷时间为11月14日至11月23日,每周二、周四,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校区复印中心位置联系方式
软件园校区软件园校区A9复印中心82379149(内线5093)
博川校区博川校区E8教学楼一楼82379141(内线5098)

三、教师监考工作

1.教师监考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学校教师均有监考的责任与义务。监考教师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监考守则》(附件3),以高度的责任心完成监考任务。

2.监考教师须根据监考安排至少在考前二十分钟到考试组织部门签字领卷;至少于考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教室。

3.监考教师须从严执考,认真核查考生证件,严防替考情况;严格检查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情况。

4.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须将手机调至静音模式,放在考场手机袋或教师机上;认真巡查全场考生考试情况,不得从事与监考无关事务。

四、考生考试要求

1.考生可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日程安排。

2.考生务必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无相关证件不允许参加考试。

3.考生须按任课教师要求携带签字笔、2B铅笔、橡皮、耳机(实验室上机需自备有线耳机)、笔记本电脑等必要的考试工具,按时参加考试。

4.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安排,学校可通过查看考场监控视频,对学生违纪问题追责认定。

5.考生如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至少于考前一天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申请缓考,并将证明材料提交至教务部考务科,逾期按缺考处理(缺考无补考资格)。

五、其他工作说明

1.各学院做好教师培训,落实命题、监考等考试各环节工作要求;考试期间,组织素质教师全面严格巡考,严防违纪情况出现。

2.各学院素质教师通知学生查看考试安排,考前组织学生全面学习《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的规定》(东软校教发[2021]18号),进行诚信考试宣讲教育,强调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

3.课程组教师做好成绩评定与存档工作。本轮次所有考试(含教师组织考试)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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