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学生缓考申请指南
日期:2023-07-13  作者:教务部   来源:  浏览量:389

1.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缓考?

  学生因病无法参加必修课(不含实践类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的终结性考核可以申请课程缓考。


2.申请缓考后如何参加考试?

  审批通过后,随该课程的补考参加考核,且只有一次考核机会。


3.申请缓考后成绩如何记载?

  缓考学生参加补考后,记录补考成绩。该课程认定的有效成绩取期末考试和补考成绩的最高分。


4.缓考申请的时间?

  学生应在考前至少一天申请缓考。


5.缓考申请方式

  (1)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类课程(即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可以查询考试日程的课程)可在考试前一天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在线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

  (2)未使用“教务管理系统”安排考试日程的课程,学生则无法线上申请缓考,须采取原线下填报纸质《学生申请课程缓考审批表》(见附件2)的方式办理。


6.缓考申请流程

     (1)汇报:学生向素质教师学生向素质教师说明情况、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等证明材料。

    (2)审核:学生素质教师了解情况,审核材料。

    (3)申请:素质教师同意后,学生提出缓考申请(教务管理系统或纸质申请表,详见第5点)。

    (4)验证:学生持诊断书等材料到教务部材料审核(如本人身体情况不允许可由同学或素质教师代为递交)。

    (5)审批:教务部审核通过后,进行系统审批处理,完成学生缓考申请审批,系统状态为“已批准”;考前未提供材料或审核不通过者,如未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7.缓考申请撤销

    学生缓考申请审批通过后,如情况有变可以按时参加考试,务必于考前告知素质教师,素质教师同意后与教务部考务科联系撤销缓考申请。

    注意:如学生缓考申请审批通过后未经撤销自行参加考试,则考试无效,成绩无法记录。

 

  附件:

  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缓考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版.pdf

  附件2:学生申请课程缓考审批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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