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考试工作总体安排,现发布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12-16周结课考试日程(附件1)及监考安排(含12-15周和16周结课轮次)。请相关系部高度重视,保证考试工作平稳运行,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组工作
1.课程组及时完成命题组卷工作,依据课程标准制定考核内容,科学开展考核设计,增加试卷试题的“两性一度”,提升命题质量。
2.系部负责人须加强对命题质量的试做、审核力度,可适度增加开放性试题分值或比例,试题审核合格后方可用于考试。
3.请使用实验室考试的课程负责人提前到实验室对环境、机器及软件进行测试。如有问题请与实验实训中心联系(软件园校区林老师:6628;博川校区裴老师:6632)。
二、教师印卷工作
1.请印卷教师根据学校《复印中心工作规范(试行)》(附件2)及考试安排,及时预约、印刷。
2.具体印卷日期安排及联系方式如下:
校区 | 印卷日期 | 复印中心位置 | 联系方式 |
软件园校区 | 5月22日-6月9日 | 软件园校区A9复印中心 | 82379149 (内线5093) |
博川校区 | 5月22日-6月8日 | 博川校区E8教学楼一楼 | 82379141 (内线5098) |
三、教师监考工作
1.教师监考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学校教师均有监考的责任与义务。监考教师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监考守则》(附件3),以高度的责任心完成监考工作。
2.监考教师须根据监考安排(附件3)至少在考前二十分钟到考试组织部门签字领卷;至少于考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教室。
3.监考教师须从严执考,认真核查考生证件,严防替考情况;严格检查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情况;使用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作答的考场,教师监考时须认真监控考生电子设备屏幕,严防切屏、同屏多窗口、虚假登录等作弊行为。
4.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须将手机调至静音模式,放在考场手机袋或教师机上;认真巡查全场考生考试情况,不得从事与监考无关事务。
5.考试期间学校为有博川校区监考工作的教师提供往返双校区考试专用班车,监考教师可前往学校班车乘降点乘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软件园校区-博川校区 | 博川校区-软件园校区 |
5月26日(周五) | 12:30 | 15:30 |
14:30 | 17:30 | |
16:30 | 20:05 | |
5月28日(周日) | 12:00 | 15:00 |
5月29日(周一) | 9:00 | 12:30 |
14:30 | 17:30 | |
6月09日(周五) | 16:30 | 20:05 |
6月12日(周一) | 8:00 | 11:00 |
12:00 | 15:20 | |
6月13日(周二) | 8:00 | 11:00 |
12:00 | 15:20 | |
—— | 17:30 | |
6月14日(周三) | 8:00 | 11:30 |
12:00 | 15:00 | |
6月15日(周四) | 8:00 | 10:05 |
—— | 11:00 | |
12:00 | 14:05 | |
—— | 15:20 |
注:其他时间班车以学校安排为准。
四、考生考试要求
1.考生可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12-15周及16周2个考试轮次)或附件4查询考试日程安排(含教师组织考试安排)。
2.考生务必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无相关证件或迟到15分钟不允许参加考试。
3.考生须按任课教师要求携带签字笔、2B铅笔、橡皮、耳机(实验室上机需自备有线耳机)、笔记本电脑等必要的考试工具,按时参加考试。
4.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安排,学校可通过查看考场监控视频,对学生违纪问题追责认定。
5.考生如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至少于考前一天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申请缓考,并将证明材料提交至教务部考务科,逾期按缺考处理(缺考无补考资格)。
五、其他工作说明
1.各学院严格落实命题试做审核工作,加强试卷安全保密管理,做好教师监考培训和考试期间巡考组织管理工作。
2.各学院素质教师通知学生查看考试安排,做好考试准备;考前组织学生全面学习《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的规定》(东软校教发[2021]18号),进行诚信考试宣讲教育,强调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
3.课程组教师做好成绩评定与存档工作。本学期所有考试(含教师组织考试)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12:00。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12-16周结课考试日程
2.复印中心工作规范(试行)(含A3试卷模板)
3.按教师查看监考安排(含《监考守则》)
4.分行政班查看学生考试安排(含教师组织考试安排)
教务部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