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发〔2020〕36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0-11-13  发布人:教务部  浏览量:536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教考分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推进普通高校教考分离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多样性。以题库制为主要形式,实行多种教考分离命题方式,建立符合课程特点、形式多样的考试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客观性。

  (二)坚持全覆盖。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教考分离工作,基本实现主要考试课程教考分离全覆盖。

  (三)坚持质量标准。完善考试命题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课程教学标准,制定考试大纲,切实增强课程目标达成度。

  (四)坚持规范管理。抓住关键环节,加强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包括试题库建设、阅卷、评分、考试分析等完备的考试管理流程。

  二、工作目标

  从2020年11月开始,在10所左右高校开展教考分离试点,并于2021年1月在试点学校全面实施教考分离;从2021年2月底开始,在全省普通高校全面推进教考分离改革,并于2021年7月基本实现主要考试课程全覆盖。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明确命题形式。各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和有关要求,采取试题库生成命题、课程团队集体命题、校际联合命题、省级统考等形式,认真做好教考分离命题工作。各高校要制定每种试题命制形式的工作方案,明确操作办法和管理流程,全面推进教考分离考试改革。

  (二)建立专家团队。各高校要建立由校内专任教师、校外同行专家参加的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家团队,在制定考试大纲、开展教学研究、确定考试形式、建设课程题库、组织试卷评阅、开展试卷分析等方面发挥指导作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专家团队建设,为专家团队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专家团队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以上专题研讨活动。

  (三)完善考试大纲。各高校要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及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并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做好考试大纲的编制工作。编制考试大纲,要从课程目标出发,明确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制定难易适度、科学合理的考试标准。

  (四)加强题库建设。试题库建设要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以课程标准为导向,增强学生学习主体作用,反映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体现学校办学特色。试题命制要处理好一般知识、基本理论和实践能力之间的关系,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注重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和考核。探索建立应用型本科评价标准,突出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考查。每个试题库至少可组成10套以上试卷,各试卷间的重复率应小于20%。试题库应定期充实、调整,并根据课程的发展和教学要求适时更新。加强对试题库试题命制的考核评价,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保障。

  (五)加强过程管理。各高校要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向学生公布考试大纲、考试范围、试题形式等内容,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由学校教务部门或二级学院派专人抽取和管理试卷,并做好保密工作。在试卷密封情况下,采取集体评阅方式,严格评分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成立以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教考分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教考分离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将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二级学院和个人。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高校要设立教考分离专项工作经费,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考试管理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为教考分离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强化绩效考核。省教育厅将教考分离工作纳入对各高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取得较好成效的高校给予一定奖励支持,对组织开展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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